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现在说说我的经历。我已上千次看到,天使是人的形式,或就是人。我和他们就像世人与世人那样交谈;有时与一位,有时与数位;从来没有发现他们的形式与人的形式有任何不同。有时我为发现他们是这样子而感到惊奇。为免得这一切被说成是一场错觉或幻觉,我蒙允许在完全清醒,或拥有我肉体的所有感觉、处于知觉清晰的状态下看见他们。我时常告诉他们,在基督教界,人们对天使和灵人处于如此盲目的无知,以至于以为他们是没有形式的心智,甚至是纯粹的思维;对他们没有任何概念,以为他们是含有某种生命力的缥缈无形之物。除了一种思维能力外,他们没有将丝毫人性归于天使,故以为天使因没有眼睛而看不见,因没有耳朵而听不见,因没有嘴巴或舌头而不说话。
对此,天使回答说,他们知道,这种信仰是许多世人所持有的,在学者当中尤其盛行;令他们惊讶的是,甚至在神职人员当中也是如此。他们说,原因在于:作为领袖并首先捏造关于天使和灵人的这种观念的学者出于外在人的感官印象思想他们;那些出于这些,而非内视和植入每个人的普遍观念思考的人只会捏造这种观点,因为外在人的感官印象只理解属于自然界的东西,不明白超越自然界的任何事物,因而不明白灵界的任何事物。关于天使的这种虚假思想便从这些作为向导的领袖蔓延到其他不独立思考,反而接受领袖思想的人那里。那些首先从别人那里形成自己的思想,并把这种思想当成自己的信仰,然后以自己的理解力来看待它的人无法轻易从中退出,因而大多数情况下默许认可它。
天使还说,信仰和内心简单的人则对天使没有这种观念,而是认为他们是天上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因学问而熄灭从天上植入他们的东西,也不理解没有形式的任何事物。由于同样的原因,在教会,无论雕塑还是绘画,天使总被描绘为人。关于从天上所植入的东西,他们说,这是流入处于信仰和生活的良善之人的神性。
注:人若非被提升至外在人的感官印象之上,就没有多少智慧可言(5089节)。智者的思维超越这些感官印象(5089, 5094节)。当人被提升在这些之上时,他便进入更清晰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6183, 6313, 6315, 9407, 9730, 9922节)。古人知道如何从这些东西当中提升和退离(6313节)。
2133.蒙主的神性怜悯,至今有两三次天堂向我大大敞开,以致我听见对主的总体颂赞;这种颂赞具有这种性质:许多社群同时并一致将荣耀归于主,然而,每个社群又都独自以独特的情感和由此衍生的观念而如此行。这是一种天堂之声,我听见它来自四面八方,并且传播得如此之广,以至于超出了我的听力范围,就像整个宇宙超出观看它的眼睛的视力范围一样;这一切都伴随着至内在的喜乐和幸福。我有时感觉对主的颂赞就像一束光流下来,并感染心智的内层。当天使处于宁静和平安的状态时,这种颂赞就会发生,因为在这种时候,颂赞是他们至内在的喜乐和幸福本身的一种表达。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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